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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2015/01

宁波建工再鸣警钟:深刻吸取北京12·29事故教训 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

发布者:工程管理部 浏览次数:2800 次

        2014年12月29日,北京清华附中在建工地发生重大事故,造成10人死亡,4人受伤。当晚,住建部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,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。
        2015年1月5日,宁波建工发出通知,要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学习12月29日住建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内容,提高将安全生产和企业存亡划上等号的危机意识,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。
        通知提出,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管理形势的变化,坚决转变靠“走关系”、“钻漏洞”、“打擦边球”等方式来做好安全工作的思路,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,扎实自身工作,在安全事故一票否决的大环境下,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风险。
        通知指出,分公司经理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,对分公司及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,要摒弃“安全就是不发生事故”的浅层次意识,进一步分析各自的安全生产状况和特点,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。
        通知要求,分公司经理在实行宁波建工《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》的基础上,结合电视电话会议新内容,进一步细化分公司内部的奖惩办法,填补漏洞,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。分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、主任工程师要亲自带班,做好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排查工作。
        通知强调,公司各部门、单位必须清醒的认识到:公司近期针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作出的各项强力惩处措施,表明了宁波建工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的坚定决心,各分公司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,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,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。